清梦观位于我市市区东北12.5公里陈区镇铁炉村东100米。2006年5月25日被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据碑文记载,清梦观由道人姬志玄于元中统二年(1261)创建,明万历四十年(1612)、清嘉庆二十二年(1817)、道光四年(1824)均有重修,现在中殿为元代建筑,正殿明代重建,其余为清代建筑。坐北面南,二进四合院,东西宽35米,南北长68米,占地面积2380平方米。中轴线上有:山门、中殿、拜亭、正殿,左右建钟鼓楼、配殿、厢房、耳殿。
主体建筑中殿,又名三清殿,创建于元中统二年(1261)。石砌台基高0.40米,面阔三间(12.70米),进深三间(12.90米),平面呈方形,单檐歇山顶,灰筒板瓦屋面,琉璃脊饰。梁架六架椽屋五椽栿对前搭牵通檐用三柱,梁架上施有叉手襻间斗栱。前檐柱头斗栱四铺作单昂,补间四铺单抄,柱底素覆盆柱础。明间装板门,次间安直棂窗。
殿内四壁满绘壁画,内容为道教故事,以连环画的形式绘制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