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当前安全生产平稳运行,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五项重点百日攻坚”安全生产大会战,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五项重点百日攻坚”安全生产大会战,进一步促进各级各部门对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增强责任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等的安全生产指示精神的落实,进一步加强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级各部门安全监管主体责任,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政治意识、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对全市各行业企业全面进行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坚决杜绝和遏制较大事故的发生,实现全市工矿商贸、建筑、消防、农机等行业无死亡事故,道路交通事故不突破控制指标,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组织领导
组 长:吴敏晓(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吉敦云(市政府市长助理)
吉 浩(市政府副秘书长)
孟书文(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员由市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和各乡(镇、办事处)党政一把手组成。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安委办。
办公室主任:孟书文(兼)
成员包括市直有关部门分管安全工作负责人及各乡(镇、办事处)分管安全工作负责人。
三、时间安排
2014年5月15日至8月底,为期一百天。
四、百日攻坚大会战整治范围
全市各行业领域,重点突出以消防为重点的公共安全、以煤矿为重点的矿山和非煤矿山安全、以治安为重点的学校安全、以建筑施工为重点的重点工程安全、以现场管理为重点的工贸企业安全、以护林防火为重点的生态安全、以严查假冒伪劣为重点的食品药品安全、以道路设施完善、交通秩序整治为重点的道路交通安全、以防泄漏、防火灾为重点的危险化学品安全、以锅炉、压力容器、电器等为重点的特种设备安全等十大领域,以及城镇燃气、长输油气管网、电力、农机、水利等行业(领域)。
五、整治内容
(一)企业整治内容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晋城市和我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各级领导同志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情况;
2. 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加强现场管理和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情况;
3. 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和安全生产承诺情况;
4. 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建设各项手续是否齐全有效;各类安全生产制度建设情况;
5. 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职工培训、班组建设、安全投入情况;
6. 重点安全生产经营单位领导干部现场带班情况;
7. 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情况。
8、百日攻坚大会战组织机构、资料台帐、工作制度、工作开展情况。
(二)行业监管部门整治内容
1.各行业部门(单位)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情况;是否存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排查不细致、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情况;
2. 各行业部门(单位)开展安全生产“知责、履责”活动情况,是否做到“知责制度化,履责规范化”;
3.对各自职责范围内无证、证照不全、证照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打击取缔情况;
4.瞒报、谎报事故,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情况;
5.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情况;
6.是否存在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情况;
7.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情况;
8.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情况;
9.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修)订演练不及时,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情况;
10.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情况;
11.各生产经营单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和职业卫生“三同时”落实情况;
12.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3.百日攻坚大会战组织机构、资料台帐、工作制度、工作开展情况。
(三)乡(镇、办事处)整治内容
1.各乡(镇、办事处)履行属地安全监管职责,对所辖区域内企业(单位)实施安全监管情况;
2. 各乡(镇、办事处)党政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情况,是否存在履职不到位、安全责任不落实等情况;
3. 各乡(镇、办事处)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情况;是否存在隐患排查治理不细致、不全面,措施不得力、不落实,整改不到位、不回查,整改不了隐患不上报等情况;
4. 各乡(镇、办事处)开展安全生产“知责、履责”活动情况,是否做到“知责制度化,履责规范化”;
5. 对辖区内无证、证照不全、证照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打击取缔情况;
6. 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和职业卫生“三同时”落实情况;
7.新上马企业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情况;
8.安全乡村建设情况,是否存在村级安全监管机构责任不落实、管理滑坡等情况;
9.农村生产经营活动是否依法取得相关部门批准,是否存在非法违法行为。
10.百日攻坚大会战组织机构、资料台帐、工作制度、工作开展情况。
六、有关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五项重点百日攻坚”安全生产大会战活动,认清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增强安全生产的政治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主要负责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成立大会战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加强督促检查;分管负责领导要切实履行职责,组织专门队伍,亲自带队深入一线开展督查。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位的责任,组织开展好本单位百日攻坚大会战活动。
2、明确重点,消除隐患。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工作实际,和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要求,明确要求和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责令立即整改;一时无法整改的,要制订应急预案、落实整改方案、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整改责任人,并要组织专人负责回查,确保隐患得到全面排除;危及安全生产的,要立即责令停产整改;对逾期不整改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发生事故的,坚决按照处理规定上限进行严厉追究。
3、强化督查,严格追究。“五项重点百日攻坚”安全生产大会战实施“一周一通报,两周一汇报,一月一排队,一季一奖惩”工作制度和周会制度。领导组对大会战开展情况每周一次督促检查,通报一次工作进度;每两周进行一次工作汇报;每月按工作进展情况排一次队,对排在后三名的进行通报批评。并将百日攻坚大会战工作作为年终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分值将占到全年相应分值的一半以上。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于思想不重视、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疏于管理等不作为行为和失职渎职行为要严肃查处,真正落实市委市政府“无功就是过,平庸就是错,在位必司职,无为就让座”的选用人导向,确保全市安全生产百日攻坚大会战取得实效。
4、综合协调,畅通信息。各级各部门要明确综合协调机构和责任人,确保“五项重点百日攻坚”安全生产大会战顺利进行。各级各部门要及时协调解决大会战活动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并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市安委办要及时总结分析排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综合协调。各乡(镇、办事处)和市直相关单位要将攻坚战工作方案、分管领导联系方式及电子版于5月18日前上报市安委会办公室;每周五下午6时前将一周情况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对报送不及时的,将在全市进行通报批评。
联系电话:5246853 5297638(传真)
电子邮箱:gpajjxy@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