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28日在高平市第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高平市人民法院院长 李东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高平市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市人民法院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在上级法院的有力指导以及市政府、市政协的全力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总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始终围绕市委的中心工作及法院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按照新一届院党组提出的“四大战略”和“12455工程”工作思路,积极履行审判职责,切实践行司法为民,扎实推进司法改革,不断加强队伍建设,确保审判执行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一、坚持能动司法,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制定了《服务和保障“先走一步富民强市”的实施方案》,积极保障和服务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拓展司法职能,提升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能力和水平,在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上发挥好人民法院的作用。五年来我院共受理刑事、民事、行政、执行各类案件12959件,审、执结11982件,其中刑事案件1926件,民事案件7184件,行政案件22件,执行案件2813件,年均审结率为96%以上,年均执结率在80%以上。
(一)突出维护稳定,全力推进平安高平建设。严格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五年来共依法审结各类刑事案件1926件。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利益、人民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犯罪活动,共审结“两抢一盗”、交通肇事、故意伤害等犯罪案件822件1166人。严厉打击寻衅滋事、开设赌场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共审结此类犯罪案件189件410人。继续抓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理工作,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高度重视涉诉信访工作,认真开展信访案件集中化解攻坚月等专项活动,五年来共办结上级交办的信访案件92件,平均每年接待群众来访500余人次。建立统计分析、大要案报告、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可能引起群体性诉讼的案件,及时汇报,妥善解决。
(二)突出促进发展,依法保障经济平稳较快运行。依法打击各类经济犯罪,审结信用卡诈骗、非法经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等危害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45件71人,努力维护健康有序的市场秩序。依法协调利益关系,制裁违约失信民事行为,共审结经济合同类案件2267件,着力构建诚信协调的市场环境。灵活慎重采取财产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尽量给予涉案企业合理的宽限期,最大限度地降低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建立健全涉诉维稳预警机制,敏锐掌握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社会问题,积极开展联系走访活动,切实帮助企业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为我市经济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突出保障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依法审结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婚姻家庭、劳动争议等各类民生案件4151件,努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切实加强行政审判工作,在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有效化解行政争议的同时,延伸行政审判职能,加强对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的宣传,有力提升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意识和能力。加大执行工作推进力度,在开展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的基础上,以执行快速反应机制、执行联动机制、执行威慑机制等执行工作机制为依托,大力开展专项集中执行活动,执结各类案件2813件,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坚持为民司法,着力构建多元便民服务机制
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深化“文明窗口”创建活动,不断完善司法为民的新举措,营造便民利民、公正高效的诉讼环境,切实把惠民、便民、利民措施落实到司法实践中。
(一)完善便民举措,力争减轻群众诉累。升级立案信访大厅为诉讼服务中心,推行导诉、立案、调解、咨询“一站式”便捷服务机制,同时配备触控查询一体机等便民服务设施。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对符合条件的当场立案,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加强司法救助工作,为困难当事人开辟诉讼绿色通道,五年来依法对符合条件的177件案件当事人实施缓、减、免交诉讼费用共计82.8万元,让人民群众共享司法事业发展带来的温暖与实惠。持续加强法制宣传工作,五年来共到基层乡镇巡回开庭132次,在学校、厂矿、行政机关和其他基层组织开设法制讲座60余次,集中开展法律咨询活动25次,真正打通了司法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二)强化诉讼调解,力争做到案结事了。牢固树立和谐司法理念和案结事了意识,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将调解工作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申诉、信访等各个环节。在案结事了上狠下功夫,不断提高调解结案率和实际履行率,减少已审结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和再审程序。民商事案件的诉讼调解工作不断深化,五年来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7184件,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的4216件,年均调解撤诉率达58.69%。刑事自诉案件和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工作稳步推进,此类案件调解撤诉结案共计458 件。执行和解工作进一步加强,已执结的各类案件中,自动履行840件,执行和解1116件,年均执行案件和解率为69.53%。
(三)完善互动机制,力争化解矛盾纠纷。充分发挥司法的引导和保障作用,深入推进诉前调解和诉调对接工作,努力使更多的纠纷通过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得到解决。制定了《加强诉讼调解和诉前调解的工作规则》,在机关及四个人民法庭均设置了专门的“和谐调解室”,返聘了多名具有丰富审判经验的退休老法官担任调解员,使大量的民事案件在诉前调解结案,五年来共办结诉前调解案件893件。制定了《诉调对接工作实施方案》,完善诉讼程序与仲裁、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等非诉纠纷解决方式的协调配合,加强委托调解和协助调解,实现人民法院与工会、妇联、人民调解组织等社会调解力量的优势互补。
三、坚持改革创新,致力推进法院工作科学发展
聚焦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积极探索提升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的新举措,不断完善公正司法的运行机制和保障机制,规范司法权力运行,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
(一)把握正确司改方向,司改试点工作稳步推进。2015年5月底,我院被确定增加为我省第一批司法体制改革工作试点法院后,按照上级要求,扎实推进司改各项工作。我院首批入额法官选任工作现已完成,共有23名法官纳入员额管理,推进了法官的职业化和专业化建设。同时积极推进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按照“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要求,结合案多法官少、法官助理严重缺乏的审判工作实际,制定了《新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方案》,成立了刑事、民商事、行政三个审判团队和一个执行团队,共设立了21个合议庭,分别为5个刑事合议庭、14个民商事合议庭(含4个基层法庭)、1个行政合议庭和1个执行合议庭。首批入额法官全部投入一线办案,所有案件的裁判文书均由承办案法官或合议庭负责人签发,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目前,我院正进一步探索建立健全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的相关配套制度,以便切实完善司法责任制,促进司法改革的顺利进行。
(二)强化审判监督管理,审判质量和效率稳步提升。强化案件质量评查,采取常规评查、专项评查和重点评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已审、执结的案件逐一进行评查,对改判、发还案件进行重点评查,对存在的问题逐案记录、及时反馈,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议和对策。强化审判流程管理,在案件审理的不同阶段,将各类诉讼材料及时同步准确录入,通过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对各类案件电子卷宗的实体、程序、法律文书、案件归档情况进行检查,实现了对案件的立案、分案、审限、结案、归档、卷宗移送等环节的全过程监督管理。着力构建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今年制定了《关于依法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至目前已审结9起此类案件。五年来我院多项重点质效指标排名均位居晋城市法院系统前列。
(三)完善司法公开机制,司法公信力不断增强。加强“数字法庭”建设,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针对一些当事人反映审判工作不够公开、透明等问题,以信息化建设为依托,深入推进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不断加大司法公开力度。着重抓好裁判文书上网公开工作,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确保公众对司法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2014年5月份以来,共计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生效裁判文书2356份。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官方微博、电子显示屏等多种载体,设立审务公开专栏,及时公布审判执行工作动态,至今已发布网站信息100余条,微博信息900余条,确保群众及时了解法院工作。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始终将人民陪审员工作作为促进司法民主、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抓手,不断拓宽陪审员参审的广度和深度,2014年新选任了58名人民陪审员,五年来人民陪审员共参与审理案件6385件,一审陪审率达到93.28%。
四、坚持从严管理,大力加强法院队伍建设
全面加强法院队伍建设,以专题教育活动和专项整治活动为抓手,坚持从严治院,不断提升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司法能力。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良好作风初步形成。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讨论落实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工作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扎实开展多次专题学习研讨,以多种形式提升学习教育效果,对存在的问题深刻反思剖析,并切实加以整改落实,不断增强干警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公正司法意识。认真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整顿活动,重点加强和改进审判作风和纪律作风,组织观看政法干警先进事迹报告会,坚持用先进典型教育、激励干警,营造争创优秀业绩、争做优秀干警的浓厚氛围。切实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思想引导和教育监督职能,将组织建设与队伍建设相互融合,相互促进,以党建带队建、强作风,使全院干警的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宗旨意识进一步增强,作风建设进一步改进。
(二)加强司法能力建设,职业素养不断提高。持续加强学习型法院建设,加大培训工作力度,坚持把学习作为提高司法能力的根本途径,全面加强法官职业化建设。近年来共组织干警参加上级法院举办的各类专题业务培训三十余次,参加业务视频培训十余次,同时通过开展庭审观摩和专题讲座,使法官庭审驾驭能力和文书撰写、诉讼调解水平不断提高。更深层次地推进法院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文化建设对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促进作用。通过编写院志等形式,全面总结建院以来的工作成果,培养集体荣誉感和职业尊荣感。广泛开展法官研讨会等丰富多彩的业余活动,营造活泼生动的文化氛围,不断增强队伍的凝聚力。
(三)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司法行为更加规范。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层层签订廉政责任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管理监督体系。加强内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加强审判执行工作的全程跟踪和动态监督,完善符合本院实际的职权明确、责任到位、追究有力的监督制约体系。大力开展司法廉洁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活动,通过院领导讲廉政党课、观看警示教育片、集体廉政谈话、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多种方式引导干警提高拒腐防变能力。深入研究新形势下司法权的运行规律和违法违纪行为的产生规律,制定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等多项廉政建设文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违法违纪现象及时加以通报并严肃处理,确保改进司法作风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
五、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改进法院各项工作
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执行市委和市人大的各项决定、决议,坚持重点工作、重要问题、重大事项及时主动向市委汇报请示,确保法院工作的正确方向。更加自觉地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工作、旁听重大案件庭审,积极配合市人大开展的各项审议、评议活动。高度重视社会监督,通过召开社会各界座谈会、走访交流、电话短信等多种形式,及时通报工作情况,进一步畅通监督机制,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提升司法公信力和透明度,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近年来共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相关单位人员旁听重大案件庭审10余次,征集意见8次,召开座谈会5次,尤其是2015年开展了“人大代表法庭行”活动,邀请省、晋城市、高平市人大代表对我院四个人民法庭进行视察,增进了代表、委员们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认同,对代表、委员们提出的意见、建议逐条落实改进,推动法院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
五年来,我院各项审判工作任务得到了较好落实,各项工作得到了党委、政府及社会各界、广大群众的认可与肯定,多次受到了上级党委和上级法院的表彰。我院于2012年被省高院评为“全省优秀法院”并荣记集体二等功,2013年被省高院评为“人民陪审工作先进法院”,2015年被省高院评为“诉调对接先进法院”。
各位代表,五年来,法院工作取得的每一项成绩和进步都是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也离不开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和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全院干警向长期以来关心、理解、支持法院工作的各位代表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同新形势下上级党委、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仍然存在着差距与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办案法官司法能力、司法水平与党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服务大局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案件数量持续增长,办理难度不断加大,法官助理严重缺乏,干警办案压力大,审判运行机制需进一步完善;三是执行工作中破解执行难问题的社会合力还没有完全形成,司法权威需要进一步树立;四是司法体制改革的思路还不够宽,改革创新的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挖掘;五是少数干警在思想纪律作风上有所懈怠,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需进一步加强。对于上述问题和困难,我院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力措施,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尽最大努力切实有效加以解决。
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安排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起始之年。我院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一个指引、两手硬”的重大思路和要求及高平市委第六次党代会的会议精神,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按照市委“紧紧扭住两件大事、努力实现两个率先”的工作要求,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全面提升司法公信,持续加强队伍建设,为我市经济社会较快发展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着重做好以下五方面的工作:
一、深化司法服务,在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上求实效
服务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是人民法院工作的主题,也是实现依法治国的重要途径。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常态,细化服务全市中心工作举措,自觉把法院工作置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去谋划,不断提升司法服务水平。强化主动服务意识,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深化改革,深入调查研究,了解司法需求,改进审执方式,依法及时妥善处理各类矛盾纠纷,维护经济社会建设成果,积极投身平安建设。全面推行诉前调解工作,深入推进诉调联动工作,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社会大调解新格局,把大量的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减轻审判工作压力,达到促进社会和谐的目的。进一步加强能动司法服务机制建设,将基层调研、司法便民、矛盾排查等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切实转变不适应形势的司法理念和工作方法,使各项工作始终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
二、强化执法办案,在发挥职能作用上求实效
始终坚持把执法办案作为第一要务,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作为第一责任,充分发挥打击犯罪、化解矛盾、弘扬法治的职能作用。继续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把握好宽严的重点和幅度,严厉打击故意伤害、盗窃、抢劫等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暴力犯罪和多发性犯罪,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对轻微刑事犯罪和未成年人犯罪依法从轻、减轻处罚,尽可能减少社会对立面。继续加强涉民生案件审理工作,民事审判认真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使更多矛盾纠纷通过快捷、高效、平和的方式得到解决,努力实现案结事了,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行政审判审慎处理推进城镇化过程中引发的土地征用等行政争议,促进行政管理关系和谐。充分发挥执行联动机制作用和司法的强制作用,完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强化网上查控、财产申报调查、限制高消费等措施,切实加大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行为的制裁力度,全面提高执行案件的执行效率。
三、强化司法为民,在提升司法公信力上求实效
不断完善诉讼服务平台体系建设,继续实行快捷立案措施,加强诉讼指导和法律释明工作,切实帮助当事人依法有效行使好诉权。健全小额速裁机制,使案件实现即立即审,即裁即执,提高诉讼效率。在执行工作中坚持用好用足法律赋予的查封、冻结、搜查、拘留等强制措施,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转移藏匿财产、妨害执行的被执行人,敢于碰硬,坚决采取司法拘留、公布失信人名单等强制措施,迫使义务人履行法定义务,不断提高执行信息化水平,保证执行权阳光透明。进一步加强审判管理,充分运用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对案件从立案、审判、执行程序各个流程节点进行监督制约,实现审判执行全程留痕,规范司法行为,以公开促公正。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其参审监督作用,不断推进司法民主建设。更加自觉地接受党委领导、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机关诉讼监督和社会监督,着力建立健全人民群众评价法院工作机制。
四、强化探索创新,在司法体制改革工作上求实效
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引导干警正确看待司改,以积极有为的姿态参与和推进改革。要正确把握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方向、目标、重点,积极稳妥地落实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的各项具体措施,推进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确保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完善错案认定标准和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制度,科学、严格地设置责任追究范围,切实保障法官依法履行职责。改革审委会制度,限缩审委会讨论案件范围,减少审委会讨论案件数量;探索试行主审法官联席会议,为合议庭讨论疑难复杂案件提供明确咨询意见;推行院领导、审判委员会委员和庭长担任审判长审理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完善考评激励机制,全面考核独任法官及合议庭的办案质量、工作效率、审判作风和廉洁水平。
五、强化队伍建设,在提升司法能力上求实效
实现法院工作新发展新进步,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是关键。狠抓思想政治建设,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以“把纪律挺在前面”专项活动为抓手,进一步完善司法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彻底转变干警的思想作风和审判作风。狠抓司法能力建设,深入推动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全面推进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进一步完善审判权执行权监督制约机制,确保司法公正廉洁。加强法院党建工作,健全组织生活制度,完善党建工作考核评价体系,使各项党建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努力在全院形成遵纪守法、令行禁止的良好风气,切实树立人民法院严格执法、热情服务、文明办案、公正高效的良好形象。
各位代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人民法院不懈奋斗的目标。面对新任务、新要求,我院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自觉主动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各位代表的监督,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和精神状态,忠诚履职,务实创新,狠抓落实,圆满完成各项审判工作任务,为不断塑造高平美好形象,逐步实现高平振兴崛起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