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28日在高平市第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高平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申中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高平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我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引领,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成效,为维护我市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主动服务中心工作,努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坚持将服务大局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自觉将检察工作融入我市总体工作部署中谋划与推进,较好地发挥了服务和保障作用。
1、健全服务保障机制。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服务转型综改和扩权强县试点工作的十条意见》、《关于服务和保障我市企业发展和重点项目建设的意见》、《关于服务和保障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关于保障和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等。立足检察职能,严厉打击非法上访、破坏换届选举、影响企业发展、妨害招商引资等刑事犯罪,严肃查办国家工作人员“吃拿卡要”、索贿受贿、滥用职权等职务犯罪。依法批捕、起诉非法上访案2件5人,侵害企业合法权益案8件11人,查办工程领域贿赂犯罪案14件14人。
2、依法保障民生民利。聚焦涉农惠民和扶贫领域,实施精准预防,开展涉农专项预防20余次。围绕民生热点问题,组织开展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破坏环境资源等专项监督活动,从重打击了严重危害民生的“销售病死猪”案,共批捕39人,起诉167人,依法批捕、起诉销售假药案4件11人,非法采矿案2件14人,森林失火案3件3人。严厉打击危害群众利益的涉众型经济犯罪,依法批捕、起诉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5件14人。积极开展国家司法救助[1]工作,共为21名符合条件的刑事被害人发放救助金96000元。
3、积极化解社会矛盾。认真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655件,多年来无一起信访积案,也未发生赴省进京涉检信访案件。扎实开展“一村一警”活动,组织干警深入所联系村,走访村干部和村民80余次,调解矛盾纠纷15起。健全乡镇检察联络工作机制,定期深入基层,组织开展信访接待、职务犯罪预防、社区矫正监督[2]、法律宣讲等专项活动,将服务群众、化解矛盾的触角进一步向基层延伸。
二、全力助推平安高平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把维护稳定作为检察工作的首要任务,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作用,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努力营造平安和谐的治安环境。五年来,共依法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803人,提起公诉1974人。
1、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深入推进“打黑除恶”“治爆缉枪”等专项斗争,对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盗抢骗”、“黄赌毒”、邪教组织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保持“严打”态势,坚决快捕快诉。依法批捕、起诉黑恶势力犯罪3件43人,严重暴力犯罪103件140人,涉爆涉枪犯罪5件11人,侵财类犯罪241件313人,“黄赌毒”犯罪36件62人,邪教组织犯罪3件9人。我院与公安、法院密切配合,从重从快打掉了以赵骥斌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团伙及两个恶势力犯罪团伙,进一步增强了群众的安全感。
2、正确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不大的轻微刑事案件和未成年犯、老年犯、初犯、偶犯、过失犯,坚持“区别对待、慎重处理、注重效果”的原则,做到当宽则宽。依法对148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捕决定,对32名被告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对822起案件建议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并作出轻缓刑判决。重视保护未成年犯的合法权益,设立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建立了检校联手、回访帮教机制。积极推进刑事和解[3],在办案中开展刑事和解15件,最大限度地化解社会矛盾。
3、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的各项综治措施,促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社区矫正监督,发出检察建议书和纠正违法通知书52份,未发生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问题。自2011年5月“醉驾”入刑以来,累计起诉“醉驾”案449件,针对办案中发现的乡村公路上摩托车“醉驾”案多发问题,积极进行研判并建议交警部门开展了专项整治。积极开展“五进”“举报宣传周”等法制宣传活动,举办法制讲座60余场,发放宣传资料3万余份,解答群众咨询300余人次。
三、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推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五年来,共立查各类职务犯罪案89件122人。
1、反贪污贿赂工作取得新突破。共立查贪污贿赂犯罪案69件88人。突出办案重点,积极查办大要案件,立查副处级干部1人,科级干部16人。瞄准“基层”腐败,依法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职务犯罪案件,立查涉农部门工作人员贪污案6件16人,农村基层组织干部私自截留、挪用惠民补助款案18件21人。深挖企业“蛀虫”,净化企业发展环境,立查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12件17人。严肃查办“围猎”干部的行贿犯罪,立查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案12件12人、介绍贿赂案1件1人。积极开展“追逃”专项行动,成功抓获4名涉案在逃的职务犯罪嫌疑人。
2、反渎职侵权工作取得新成效。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加大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工作力度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加大渎职失职案件查办力度,积极介入调查了我市发生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上访事件,严肃查办事故、事件背后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共立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渎职侵权犯罪案20件34人,其中涉及行政执法机关工作人员9人,基层乡镇站所工作人员25人。
3、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取得新进展。认真贯彻《山西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落实好检察环节的各项预防职能。根据市委安排,组织召开全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会议4次;与20余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立了预防联系机制;与30余家工程项目单位签订了《工程廉政建设责任书》;依法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4]9100余次,对有行贿记录的单位,通知相关部门取消了其参与招投标资格;深入重点部门和乡镇举办预防讲座80余次;组织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20余次;发出预防检察建议书120余份,撰写预防调查报告30余篇。
四、加强诉讼活动监督,努力维护司法公正
围绕群众普遍关注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充分发挥诉讼监督职能作用,做到依法监督、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
1、加强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刑事立案监督方面,依法监督侦查机关立案48件103人,监督撤案8件9人。侦查活动监督方面,依法追捕漏犯7人,追诉漏犯22人,追诉漏罪83条,发出检察建议书和纠正违法通知书68份,介入命案现场5次。设立了驻公安机关侦查监督检察室[5],强化了对侦查活动的日常监督和动态监督。
2、加强刑事、民事行政审判监督。刑事审判监督方面,对法院一审刑事判决和裁定,依法提出抗诉16件26人,获改判或发回重审8件14人。民事行政审判监督方面,对法院一审民事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请抗诉7件,办理支持起诉案94件,开展执行情况监督20件,监督审判程序违法案6件。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书和纠正违法通知书42份。
3、加强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组织开展对看守所的安全检查40余次,与在押人员谈心谈话520余人次,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17起。组织开展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法院财产刑执行和特赦部分罪犯等专项检察活动,依法对3名不符合法定监外执行条件的人员监督收监,对5名罪犯的特赦依法进行了监督。规范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认真落实纠防超期羁押机制,杜绝了超期羁押问题发生。向执行机关发出检察建议书和纠正违法通知书120余份。
五、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和检务保障,全面提升执法素质和保障能力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队伍提出的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总要求,坚持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为动力,狠抓思想政治、人才培养、纪律作风、检务保障工作,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保障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1、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扎实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学习教育活动,认真组织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通过检察长讲党课、举办主题演讲赛、理论考试等多种形式的思想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学习教育中,重点狠抓领导班子建设,班子成员带头查摆问题,积极进行整改,发挥了表率作用。
2、强化队伍专业化建设。制定了《关于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的实施办法》,加强对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检察业务的学习培训,建立老检察官与新进人员一对一“传帮带”机制,举办多种形式的岗位练兵活动,强化互联网、软件知识等网络信息技术的应用培训。2011年以来,我院新任命助理检察员6名,提请人大常委会任命检察员6名、检委会委员4名,进一步充实了办案力量,提升了执法能力。
3、全面落实从严治检。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从严落实“两个责任”,从严防控廉政风险,从严教育监督干警,确保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制定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重点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的实施办法》、《“六权治本”制度汇编》,建立了“日督查、月通报、季分析、年总结”的检务督查制度,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
4、司法改革先行先试。2015年6月,我院被确定为全省司法体制改革首批试点单位。一年多来,按照省委政法委、省检察院的部署,统一思想,制定方案,精心组织,紧跟步调,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积极做好了人财物统一上划管理前期准备工作,已向省检察院上报了我院的人员、编制、资产、业务数据情况;完成了首批员额检察官[6]遴选工作,遴选出员额检察官19名;制定了《内设机构改革方案》和《落实司法责任制工作细则》、《检察官权力清单》,并正在推进落实。
5、“两房”工程顺利竣工。2012年3月,我院新建“两房”工程[7]开工建设,历经4年多时间,目前已基本竣工。该工程严格按照国家发改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两房”建设的标准,建成了高标准的检察办案区和“一网四室”[8]等,安装了先进的办案远程监控系统、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同步录音录像系统,配备了现代化办案办公设备。投入使用后,将进一步提升检务保障水平。
六、强化外部监督和自身监督,确保检察权规范运行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不断强化内外监督制约,进一步规范司法办案行为,提升司法公信力。
1、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主动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严格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各项决定、决议,认真办理市人大常委会交办的案件、事项,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积极配合做好人大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定期向市政协通报检察工作情况,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虚心接受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每年我市“两会”闭幕后,我院党组都要专题研究代表、委员提出的议案和意见、建议,认真梳理,及时答复。
2、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大力推进阳光检察工程[9]。定期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在机关大厅设立了检务公开便民查询系统,建成了“两微一端”[10]新媒体平台,及时公布本院工作动态360余条,发布本院重要案件信息94条,公开法律文书478份,案件程序性信息1105条。建立案件公开听证制度,对3起拟不批捕、不起诉案件进行了公开听证。邀请我市律师界代表召开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座谈会,诚恳接受律师监督,促进公正司法。
3、强化自身监督制约。组织开展了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查摆出执法不规范问题14项,制定整改措施16项。严格执行“一案三卡”[11]、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和逮捕职务犯罪嫌疑人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制度。加强案件集中管理[12],对办案流程实行全程动态监管。定期开展案件评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司法不规范问题。严格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13],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评议、执法检查、公开听证、案件回访等活动,促进了规范司法。
各位代表,过去的五年,我市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和新成效,在晋城市检察业务工作年度目标量化综合考核中多次名列前茅,有38名干警87次、13个集体45次受到上级表彰,其中1名干警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我院荣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晋城市先进基层党组织”“晋城市先进检察院”“高平市先进集体”等荣誉,为今后一个时期我市检察事业的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的结果,是市政府、市政协和全市广大人民群众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院检察干警,向多年来一直关心、支持、理解、帮助检察工作的各位领导、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全市广大人民群众,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市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还需进一步改进与强化;二是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力度需进一步加大,在构建良好政治生态方面仍需主动作为;三是诉讼监督工作与人民群众对维护司法公正的新期待、新要求相比,仍存在一定的差距,需进一步改进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四是检察信息化建设和网络技术应用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五是检察队伍的专业化水平仍需进一步提高,高素质专家型人才依然缺乏;六是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力度需进一步加大,改革进度需进一步加快。对此,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改进和解决。
今后一个时期工作安排
今后一个时期我市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全省检察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晋城市人民检察院“一二三”工作思路[14],按照市委 “紧紧扭住两件大事、努力实现两个率先”的战略部署,从服务大局、维护稳定、反腐倡廉、队伍建设、检务保障五个方面主动作为,推动高平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我市“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围绕大局履职尽责,在服务中心工作、创优发展环境方面主动作为
牢固树立服务大局意识,认真研究制定新形势下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意见,使检察工作与我市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同频共振、协调发展。坚持把平安建设放在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首要位置,积极参与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活动,严密防控各类治安风险,严厉打击危害安全生产、侵害民生民利、破坏企业发展和项目推进、非法集资、网络诈骗、非法上访等犯罪,推动建立社会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全力保障大局稳定,更好地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依法慎重处理涉企案件,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企业的合法权益。认真做好信访维稳工作,确保不发生赴省进京涉检信访案件。
二、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在严打刑事犯罪、强化诉讼监督方面主动作为
深入持久地推进“严打”整治斗争,坚决从严打击黑恶势力、暴力恐怖、涉爆涉枪、吸毒贩毒、网络赌博、“两抢一盗”、拐卖妇女儿童、邪教组织等刑事犯罪,依法快捕快诉,全力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对轻微刑事案件慎捕慎诉,积极推进检调对接、刑事和解工作,做到该严则严、当宽则宽。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强化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司法办案理念,加强对刑讯逼供、非法取证的源头预防,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坚决防止发生冤假错案。依法履行各项诉讼监督职能,重点围绕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突出问题,正确运用抗诉、发检察建议书和纠正违法通知书等监督手段,加大对有案不立、有罪不究、枉法裁判、量刑明显不当、审判程序违法、刑罚执行违法等问题的监督纠正力度,努力维护司法公正。
三、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在惩防职务犯罪、净化政治生态方面主动作为
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的职能作用,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不动摇,做到查办案件的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标准不降。突出查办群众反映强烈的党政机关领导干部职务犯罪,重点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与民生民利密切相关的“三农”、食药、住房、就业等领域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不作为、乱作为”等渎职侵权犯罪。在查办案件中,无论遇到什么阻力,无论涉及到什么人,坚决一查到底,决不手软。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深入开展“阳光百姓工程”[15],紧盯重要领域和重点岗位,加强对工程建设、煤炭、安全、扶贫等领域的专项预防,健全完善预防联系机制,积极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预防工作的针对性与实效性。
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升队伍素质方面主动作为
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抓手,在思想上固本培元,坚定政治信仰,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狠抓领导班子建设,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起带头的作用,做公正、依法、为民、廉洁用权的表率。持之以恒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两个责任”,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根基。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岗位练兵活动,努力培养既有学历又有能力、既有理论又有实践的检察人才。强化内外监督制约,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积极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健全完善检察权内部管理运行机制,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落实从优待检,注重人文关怀,保障干警的合法权益。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积极稳妥地把落实司法责任制、整合内设机构、健全办案组织、检察人员分类管理等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
五、加大检务保障力度,在实施科技强检、建设“智慧检察院”方面主动作为
以我院新建“两房”即将投入使用为契机,全面落实《晋城市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方案》,加大信息化建设投入力度,建成更加先进、安全、高效的检察办案工作区,提升检察业务技术装备和综合保障装备的现代化水平。加强在司法办案、办公办文、检务保障等方面的信息化应用,推进检察工作与电子计算机、网络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探索完善“互联网+检察”的工作模式,积极配合上级检察院统一建立检察数据中心,检务大数据资源库和检务云平台。充分利用好案件信息公开网、“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拓展检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注重运用好远程视频接访、远程提讯、监所监控联网等信息技术,将信息化建设成果转化为提升检察工作效能的强大动力。
各位代表,检察机关在建设法治高平、平安高平、廉洁高平的进程中肩负着重要使命。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下,振奋精神,再接再厉,凝心聚力,埋头苦干,奋力开创高平检察工作新局面,为“不断塑造高平美好形象、逐步实现高平振兴崛起”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