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孤儿基本生活保障?
孤儿基本保障是指为孤儿发放基本生活费,保障其基本生活的保障制度。
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的对象是什么?
户籍在我市并符合以下条件的未满18周岁未成年人,或年满18周岁仍在就学的学生。包括以下几类:(1)父母双亡;(2)父母失踪;(3)父母一方死亡,一方失踪;(4)父母一方死亡的受艾滋病影响儿童;(5)福利机构孤儿。
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的方式有哪些?
集中供养:是指在儿童福利院、社会福利院、乡镇敬老院以及其他政府有关部门审批的收养性福利单位供养。
分散供养:由孤儿的亲属供养。
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是多少?
集中供养的标准是每人每月1000元。分散供养的标准是每人每月630元。
申请享受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有哪些程序?需提交哪些资料?
申请程序为:由孤儿本人或者其监护人提出申请——乡镇(办)审核——县民政局审批。
提出书面申请需提交以下资料:
(1)孤儿或者其监护人填写的《山西省孤儿登记表》。
(2)孤儿及其监护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孤儿父母死亡需出具死亡证明:自然死亡的由村委出具证明,且公安派出所出具户口注销证明;事故死亡的由公安部门出具证明;在医院死亡的由医院出具证明。
(4)父母失踪证明:由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出具失踪证明。
(5)已满十八周岁仍在就学的,需出具其所在学校的就学证明,并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6)父母一方死亡的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由其户口所在地的疾控部门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统一申报。